1月31日,蜀道集团在成都召开2024年党建工作会,全面贯彻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回顾总结2023年党建工作,安排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省国资委党委委员、省政府驻蜀道集团工作组副组长蒲从双,蜀道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张胜出席会议并讲话,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邹蔚作题为《强化政治建设 狠抓强基固本 以高水平党建引领集团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报告。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董事长周黎明主持。
蒲从双指出,蜀道集团在2023年能够顶住巨大的压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逆势而上完成生产经营目标,足见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战斗力。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希望蜀道集团扎实做好“联合临时党支部”创新试点,切实将党建工作转化为生产经营的强大动力。一要在“实”上下功夫。切实做好试点工作,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因地制宜、因政施策、有序推广。二要在“强”上下功夫。要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各项规定,保障安全生产;发挥党员的先锋作用,在急难险重的任务中冲在前、干在前;要发挥党员的沟通纽带作用,在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矛盾纠纷、团结协作队伍中扮演重要角色。三要在“细”上下功夫。要明确划分权责、充分运用激励、适当倾斜资源、有效建立沟通,为“联合临时党支部”有效运作提供基础保障。要形成工作闭环,把“联合临时党支部”打造成“人无我有”的独特优势。
张胜指出,2023年,集团公司党委坚持以学习贯彻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主线,围绕“党建赋能”主题,扎实推动“九大行动”落地见效,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思想共识不断深化、发展信心持续提振、奋进力量广泛凝聚,为战胜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和强大动力,在克难奋进中交出了一份殊为不易的发展答卷。集团上下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定大抓基层党建的信心决心,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更加突出强基固本,更加突出党建引领,大抓党建、大抓基层,以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大局。
张胜强调,要突出重点关键,全力提升基层党建的工作质效。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更加有力把牢高质量发展的前进方向。政治引领要做到更坚决,以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政令畅通。思想引领要做到更自觉,坚持不懈用席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企业文化作为立企强企之本。方向引领要做到更主动,更广更深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坚决扛起巡视整改重大政治责任。二是突出作用发挥,更加有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战斗堡垒。要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发挥作用,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引领推动学习型组织建设,加快重点项目联合临时党组织建设,常态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要在服务党员队伍中发挥作用,强化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党内激励关怀。要在服务广大群众中发挥作用,坚持党建带群建,厚植为民情怀,以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国企使命担当。三是突出事业为上,更加有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要抓好干部队伍这个关键力量,强化精准选用,着力打造团结干事、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党校作用发挥,重点加强实践锻炼。要抓好人才队伍这个关键优势,坚持精准引进和自主培养“两条腿”走路,持续构建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要抓好激发活力这个关键之举,鲜明树立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制度化,激发各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张胜强调,要强化落实保障,凝聚狠抓基层党建的强大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职工群众和中心大局服务。各级党组织书记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的工作部门、党务干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更好发挥党建工作最大效能和整体优势。要持续实施“四川天府国企党建示范引领工程”,狠抓“蜀道红”党建品牌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邹蔚在工作报告中围绕坚持政治引领把方向、坚持党管干部选贤能、坚持围绕战略聚英才、坚持党的领导强根基、坚持正面宣传聚人心、坚持改革创新建机制等六个方面回顾了2023年集团公司党建工作,并从七个方面对2024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把稳政治之舵,强化理论武装,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上下功夫;提升担当之能,锻造过硬队伍,在建强各级领导班子上下功夫;培育强企之才,汇聚各方英才,在落实人才发展行动上下功夫;创新固本之举,夯实基层基础,在筑牢坚强堡垒上下功夫;塑造文化之魂,塑强品牌宣传,在为企业树誉塑形上下功夫;大兴提效之策,深化国企改革,在新一轮改革开局起步上下功夫;把握示范之要,强化自身建设,在打造模范工作部门上下功夫。
会议表彰了2023年度集团公司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资深经理;总助级管理人员;各部门(机构)主要负责人;各直属企业(机构)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分管领导、纪委书记;三级企业党组织书记、纪检工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